关于征集2023年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有关单位、有关课题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山东省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调动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结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1.参加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承接、实施的各类已经结项课题研究成果。仅限2020-2023年期间通过结项课题研究成果申报。
2.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仅限我省教育工作者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完成的。
二、成果申报材料
(一)申报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
1.《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一份。
2.成果原件(复印件)一套。
3.成果word格式电子稿。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成果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检索页等复印件1套。
2.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原件1本。
3.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纸质版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
注: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经报送单位审核,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4.参评成果电子文档排版要求:
参评成果排版格式要求:正文中需一律隐去个人信息。正文前要有200字以内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引文要准确无误。注释及参考文献按通用学术规范格式编写,其中,注释需每页编号,统一用脚注。文章格式设置为:标题三号黑体,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楷体,正文小四号宋体,行距1.5倍。
5.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6.已经结项课题组成果仅限课题组主持人申报,不受理其他组员申报;同一主持人只能参加本年度一项成果报送。参加征集课题成果名称、主持人、合作者与该课题结项证书完全一致。
7.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准字号,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10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三、征集评选
1.我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征集工作,并确保评审的权威性与规范性。
2.征集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3.颁发优秀成果证书。
四、征集时间
征集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10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写字楼909办公室,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秘书处收,联系电话0531-82076188,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sdqsn2023@163.com。
六、附件下载及网址www.skj.org.cn或www.sdgov.org.cn
1.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征集申报书
2.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征集申报汇总表